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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债权人起诉债务人的程序
1、选择管辖法院
我国《民事诉讼法》第24条规定:“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
讼,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”。第25
条规定:“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
被告住所地、合同履行地、合同签订地、原告住所地、标
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,但不得违反对级别管辖和专属
管辖的规定”。通常的经济合同,双方当事人都不规定发
生经济诉讼时法院的管辖属地,一旦发生经济诉讼行为,
必须按第24条之规定到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
院去打官司。

这样如果当事双方不在一处,甚至有的相隔遥远,就会增
加人力、财力、时间上的负担,特别是少数地方存在地方
保护现象,造成官司的被动。为此,当事人可以引用第25
条之规定,一是事前防范。在签订合同时,为防止日后发
生争议纠纷,争取并注明对自己有利的法院管辖案件;二是
事后补救。即发生合同纠纷后的协商调解中,可签订补充
协议,双方约定法院管辖地,以防在协议执行不了时,能
向有利于自己的法院提出诉讼。
2、申请财产保全
《民事诉讼法》第92条规定:“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
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它原因,使判决不能执行的案件,可
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,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”。第93
条规定:“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,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
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,可以在起诉前
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”。这就是说,当事人
可根据“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”的规定,及时采取财产保
全措施,防止或减轻经济损失。
在当前资金紧张、组织生产要素困难的情况下,确实有不
少债务人货款不按合同及时结清,拖债、搪债现象相当普
遍,有的即使公证机关作出裁决或人民法院作出判决,也
往往难以执行;有的债务人实质上是在进行经济诈骗活动。
遇到这些情况,债权人可根据上述规定,在向人民法院提
出债务诉讼的同时递交一份财产保全申请,并提供有关债
务人的财产情况,以便于人民法院采取查封、扣押、冻结
或者法律规定的其它方法。如遇债务人经济诈骗,债权人
可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措施,以防债务人转
移财产,造成债权人经济损失。
3、申请支付令
《民事诉讼法》第189条规定:“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
金钱、有价证券,符合下列条件的,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
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:(一)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它债
务纠纷的;(二)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”。第191条规定
:“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清偿债务,
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”,“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
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,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
院申请执行”。
为了使申请支付令能起到应有的效果,债权人在向法院申
请支付令之前,要做好以下准备工作:一是理顺债权债务
关系,提出书面债权债务文书;二是没有债据的,要向债务
人出具表明拖欠金钱或有价证券数额的书面凭证;三是核实
清楚债务人名称、所在地等基本情况,以便支付令能够送
达债务人。
4、申请破产还债
《民事诉讼法》第199条规定:“企业法人因严重亏损,
无力清偿到期债务,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债
务人破产还债”。第204条规定:“破产财产优先拨付
破产费用后,按照下列顺序清偿:(一)破产企业所欠职
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;(二)破产企业所欠税款;(三)破产
还债,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,按照
比例分配”。
申请破产还债是债务人资不抵债,无法清偿债务情况下
,债权人采取的万不得已的行动。因为按照破产财产的
清偿顺序,从一些地方的实施情况看,债权人难以保障
全部的权益,没有得到偿还的债务也不再偿还。为此,
经常出现企业法人和债权人在宣告破产清偿程序开始后
,往往就债务清偿的期限和办法进行协商,达成和解协
议的,经人民法院认可后,而中止破产还债程序。
5、申请法院执行
《民事诉讼法》第216条规定:“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
判决,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。一方拒绝履行的,对方当
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”。第221条规定:“被
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,人民法
院有权向银行、信用合作社和其它有储蓄业务的单位查
询被执行人的存款情况,有权冻结、划拨被执行人的存
款”。
第222条规定:“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
确定的义务,人民法院有权扣留、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
行义务部分的收入”。第223条规定:“被执行人未按
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,人民法院有权查封
、扣押、冻结、拍卖、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
的财产”。为了使申请法院执行能及时得到批准和顺利
执行,债权人应采取必要措施和手段,搜集债务人的有
关存款、收入、财产的证据,为法院提出并实施执行措
施提供可靠的依据。
6、办理公证债权文书
《民事诉讼法》第218条规定:“对公证机关依法赋子
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,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,对方
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,受申请的
人民法院应当执行”。在一般的经济活动中,合同双方
一般都以协议的方式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。这种协议
不具备法律效力,为此,债权人在协商还债的过程中,
应先争取办理文书公证,并在公征的文书中明确所欠债
务金额、偿还债务时限,抵押担保的财物或担保人、计
息办法等事项。这样,债务偿还期限到后,对方当事人
如不履行义务,可直接向法院提出申请执行,不必再经
过诉讼程序。
对于债务人拒不还款这类经济纠纷,债权人更好的解决
办法是一纸诉状将债务人告上法庭,强制要求债务人还
款。在债权人起诉债务人过程中,如果债权人觉得会对
自己的经济带来损失的话,不妨事先采取财产保全措施
。如果债务人实在是在短期内无法还清欠款的,不妨主
动宽限其还款期限。